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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Sound of Music 真善美
Thursday, April 23, 2009
警察侵權剝奪社會地位,哈佛博士認為理所當然
(伴隨武裝警察侵權,遭拒絕交遞法律文件,國家圖書館2009.04.21.)
xxxxxx愛的司法院長賴英照先生:
有關美國依娃艾弗麗中尉(Lt. Eva Ivory)1994年於台北市死亡,在死亡前一週內,於台北縣林口基地發與張少尉官收存訊息,「我不會再來看你了!」「為什麼?」時間點在中華民國婦聯會與台北市基督教女青年會強迫依娃中尉到各軍事單位四處躲藏起算第三個月,後來從憲兵隊找到我於林口基地整訓起算,為第一個月,先前我為自救互救紅十字會軍官身份,於8月初參加漢光軍事演習,在林口遭誘騙至軍醫務所注射不明液體,當時並非下基地整訓。美國依娃中尉應該在當時自願身兼美國中情局幹員與政戰學校中尉,參與預官班的軍營中安全工作監控,遭受中情局簽約幹員同學陳立委開玩笑,於1994年領有中情局代發之社會安全號碼,詹天浩為2000年加入親民黨後與美國簽約,於台灣外領取美國社會安全號碼,不確定是聯邦調查局幹員約或中情局幹員約,先前紐約市政府在台機構告知是遭心理劫持回台掩護該美國幹員工作,因而葬送寶貴青春於台灣當地侵犯民權政府。
因此,依娃中尉母親為隔年1995年五月之後,約依娃中尉死亡半年後才抵台,台灣當地包括美軍有貶損她的開玩笑話語,另外所有政府檔案包括驗屍單的日期皆為偽造。執是之故,因而2005年至2009年警政署警察於台灣大學校園圖書館與國家圖書館,在高層長官涉案因而給予警察壓力下,連續協助偽證性質犯案共計四十於起,並且意欲以警察與司法公權力永續侵犯民權犯罪,是謂納粹性質政府公開犯案侵犯民權意思表示,請法律專業從業貴司法院,審度衡量,以免與民決裂為荷。
敬祝 時祈
板橋市民眾 張朝凱,
F121485303,
http://tw.myblog.yahoo.com/chaokai_chang
http://davidjerry.multiply.com
April 21, 2009,
National Central Library,
Taipei City
民權案:美國依娃中尉被婦聯會藏匿三個月躲避中情局幹員家屬
上次的台北民權札記Dec. 20, 2008的民權文件中,標題為(美國女兵自殺案,所謂預付軍事信用的說明),提到在1994年台北市自殺的美國女兵,依娃艾弗麗中尉(Lt. Eva Ivory),當時遭英文家庭教師工作的小朋友家長雇主解雇,因為當時知道依娃中尉簽了CIA約在軍中有些麻煩,同時英文家教小朋友上學讀書情況與夜間睡眠情況都因機器參數遭到篡改變差,之前她好像以設定這種機器參數,做為英文家庭教師的另外一種生財方式。(Dec. 20, 2008)文中沒提到的是,依娃中尉曾提問,從內湖的大門進入,可能有搭乘短距電動台車,怎麼出口會在西區憲兵隊附近的警察局呢?在12月20日當時的文件提到她去找警察看機器,警察叫她去西區憲兵隊備案的相關文章,所以機器應該是設在內湖?大直?或是她弄錯了,是石門水庫的大溪?以短距的電動台車連結,在西區憲兵隊為出口?莊亨岱或羅張,或是楊子敬當時為警政署責任人員,甚至當時的台北市刑警隊隊長侯友誼,對於該案應該都會有專案報告,不至於完全不知情吧?
因為依娃中尉當時遭到台北市基督教女青年會洩露的美國的家庭電話與政戰部隊的駐地,被樹林地區於桃園憲兵隊備案的台籍美軍中情局車禍死亡幹員家屬,與從英國移民美國的美軍中情局簽約身殘而遭逼迫自殺死亡幹員家屬,追到政戰部隊駐地進行抗議與賠償責任爭取,依娃艾弗麗中尉被當時的中華民國反共愛國救國婦女聯合會與台北市基督教女青年會的女性長官,弄到包括台北縣台北市憲兵隊的其他部隊多個地方避風頭,當時依娃艾弗麗中尉還很不以為然,還出言質疑婦聯會人員,我又沒有做錯事,為什麼我必須躲避這些人藏起來呢?藏匿時間總共約三個月左右,包括第三個月我從板橋隊因整訓移防至林口特勤基地,因依娃接受了她必須躲藏台灣與英國家屬的認知,在遠距說了兩、三句話而已,推測應該在8月底因難耐類似逃亡的藏匿生活,被迫自行辦理退伍,卻拿到退訓單,隔天即死亡。聽說離營前有來林口基地與我短暫告別,好像是說我以後不會再看到你了,類似這樣子的話,我當時在整訓基地軍中勤務仍舊繁忙,在遠距有稍微問了一句,為什麼?後來就埋首在基地繁忙的勤務中了。
由上述的時間推測中華民國政府存檔文件與美國中情局台北分處檔案,純粹偽造文書與偽證推卸犯案責任於不相干的,偶然聽取到艾娃中尉死亡前的對談內容的,憲兵官張少尉身上。因為聽取當時犯案者與艾娃中尉死亡前的對談內容而遭政府公開犯罪禍事。自2004年起至今,包括警政署謝銀黨、侯友誼與現任的王卓鈞警政署責任人員,在自2005年開始四年我滯留國家圖書館期間,蓄意協助政府侵權犯罪,並進行類似圖書館安寧與社會秩序緣由的阻卻事由警事偽證,包括台灣大學台北校區圖書館內10次,連續犯之共計40於次,王卓鈞先生上任後又加犯5次,並無警事偽證侵犯民權犯錯認知表示,有意長期接續前任犯之,推敲政府以公權犯罪動機,為以上所述美籍外國人死亡案件牽涉政府高層犯罪情事,因而所做的警察公權力後續偽證掩護,並同時侵犯個人民權,哈佛大學法學博士長官也曾於最近幾年中提示你沒那麼好,我看不起你的訊息,隱含提示警察對你侵權剝奪社會地位,長期為之認為理所當然。
David CK Chang,
SSN057864042,
April 21, 2009,
National Central Library,
Taipei City
xxxxxx愛的司法院長賴英照先生:
有關美國依娃艾弗麗中尉(Lt. Eva Ivory)1994年於台北市死亡,在死亡前一週內,於台北縣林口基地發與張少尉官收存訊息,「我不會再來看你了!」「為什麼?」時間點在中華民國婦聯會與台北市基督教女青年會強迫依娃中尉到各軍事單位四處躲藏起算第三個月,後來從憲兵隊找到我於林口基地整訓起算,為第一個月,先前我為自救互救紅十字會軍官身份,於8月初參加漢光軍事演習,在林口遭誘騙至軍醫務所注射不明液體,當時並非下基地整訓。美國依娃中尉應該在當時自願身兼美國中情局幹員與政戰學校中尉,參與預官班的軍營中安全工作監控,遭受中情局簽約幹員同學陳立委開玩笑,於1994年領有中情局代發之社會安全號碼,詹天浩為2000年加入親民黨後與美國簽約,於台灣外領取美國社會安全號碼,不確定是聯邦調查局幹員約或中情局幹員約,先前紐約市政府在台機構告知是遭心理劫持回台掩護該美國幹員工作,因而葬送寶貴青春於台灣當地侵犯民權政府。
因此,依娃中尉母親為隔年1995年五月之後,約依娃中尉死亡半年後才抵台,台灣當地包括美軍有貶損她的開玩笑話語,另外所有政府檔案包括驗屍單的日期皆為偽造。執是之故,因而2005年至2009年警政署警察於台灣大學校園圖書館與國家圖書館,在高層長官涉案因而給予警察壓力下,連續協助偽證性質犯案共計四十於起,並且意欲以警察與司法公權力永續侵犯民權犯罪,是謂納粹性質政府公開犯案侵犯民權意思表示,請法律專業從業貴司法院,審度衡量,以免與民決裂為荷。
敬祝 時祈
板橋市民眾 張朝凱,
F121485303,
http://tw.myblog.yahoo.com/chaokai_chang
http://davidjerry.multiply.com
April 21, 2009,
National Central Library,
Taipei City
民權案:美國依娃中尉被婦聯會藏匿三個月躲避中情局幹員家屬
上次的台北民權札記Dec. 20, 2008的民權文件中,標題為(美國女兵自殺案,所謂預付軍事信用的說明),提到在1994年台北市自殺的美國女兵,依娃艾弗麗中尉(Lt. Eva Ivory),當時遭英文家庭教師工作的小朋友家長雇主解雇,因為當時知道依娃中尉簽了CIA約在軍中有些麻煩,同時英文家教小朋友上學讀書情況與夜間睡眠情況都因機器參數遭到篡改變差,之前她好像以設定這種機器參數,做為英文家庭教師的另外一種生財方式。(Dec. 20, 2008)文中沒提到的是,依娃中尉曾提問,從內湖的大門進入,可能有搭乘短距電動台車,怎麼出口會在西區憲兵隊附近的警察局呢?在12月20日當時的文件提到她去找警察看機器,警察叫她去西區憲兵隊備案的相關文章,所以機器應該是設在內湖?大直?或是她弄錯了,是石門水庫的大溪?以短距的電動台車連結,在西區憲兵隊為出口?莊亨岱或羅張,或是楊子敬當時為警政署責任人員,甚至當時的台北市刑警隊隊長侯友誼,對於該案應該都會有專案報告,不至於完全不知情吧?
因為依娃中尉當時遭到台北市基督教女青年會洩露的美國的家庭電話與政戰部隊的駐地,被樹林地區於桃園憲兵隊備案的台籍美軍中情局車禍死亡幹員家屬,與從英國移民美國的美軍中情局簽約身殘而遭逼迫自殺死亡幹員家屬,追到政戰部隊駐地進行抗議與賠償責任爭取,依娃艾弗麗中尉被當時的中華民國反共愛國救國婦女聯合會與台北市基督教女青年會的女性長官,弄到包括台北縣台北市憲兵隊的其他部隊多個地方避風頭,當時依娃艾弗麗中尉還很不以為然,還出言質疑婦聯會人員,我又沒有做錯事,為什麼我必須躲避這些人藏起來呢?藏匿時間總共約三個月左右,包括第三個月我從板橋隊因整訓移防至林口特勤基地,因依娃接受了她必須躲藏台灣與英國家屬的認知,在遠距說了兩、三句話而已,推測應該在8月底因難耐類似逃亡的藏匿生活,被迫自行辦理退伍,卻拿到退訓單,隔天即死亡。聽說離營前有來林口基地與我短暫告別,好像是說我以後不會再看到你了,類似這樣子的話,我當時在整訓基地軍中勤務仍舊繁忙,在遠距有稍微問了一句,為什麼?後來就埋首在基地繁忙的勤務中了。
由上述的時間推測中華民國政府存檔文件與美國中情局台北分處檔案,純粹偽造文書與偽證推卸犯案責任於不相干的,偶然聽取到艾娃中尉死亡前的對談內容的,憲兵官張少尉身上。因為聽取當時犯案者與艾娃中尉死亡前的對談內容而遭政府公開犯罪禍事。自2004年起至今,包括警政署謝銀黨、侯友誼與現任的王卓鈞警政署責任人員,在自2005年開始四年我滯留國家圖書館期間,蓄意協助政府侵權犯罪,並進行類似圖書館安寧與社會秩序緣由的阻卻事由警事偽證,包括台灣大學台北校區圖書館內10次,連續犯之共計40於次,王卓鈞先生上任後又加犯5次,並無警事偽證侵犯民權犯錯認知表示,有意長期接續前任犯之,推敲政府以公權犯罪動機,為以上所述美籍外國人死亡案件牽涉政府高層犯罪情事,因而所做的警察公權力後續偽證掩護,並同時侵犯個人民權,哈佛大學法學博士長官也曾於最近幾年中提示你沒那麼好,我看不起你的訊息,隱含提示警察對你侵權剝奪社會地位,長期為之認為理所當然。
David CK Chang,
SSN057864042,
April 21, 2009,
National Central Library,
Taipei City
2014/07/26 18:34 台股、美股皆已收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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